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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首批抽检55家游泳馆 其中3家水质不合格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7-08-03 06:47:05
[摘要]西安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近期持续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完成首批55家游泳场所的现场监督和水质抽检,其中3家游泳馆水质不合格。

  西安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近期持续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完成首批55家游泳场所的现场监督和水质抽检,其中3家游泳馆水质不合格。

  整治行动中,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纠正违规行为的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游泳池水质进行了现场采样和检测,从检测结果看,游泳池总体卫生情况较好,在首批监督监测的55家游泳场所中,52家合格,3家不合格。

  不合格单位包括:西安灞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尿素超标;西安市灞桥区中星健身游泳馆,不合格项目为尿素超标;陕西蓝积木健身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余氯量不足。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其整改。

  尿素含量是我国游泳池水质标准中一个特有的指标,主要来自人体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是表明池水受人体污染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标准规定尿素≤3.5mg/L。余氯是指水经过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水中所余留的有效氯,主要作用是抑制水体中细菌的数量,标准规定游离性余氯0.3-0.5mg/L。

  据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分析,泳池尿素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每天为泳池注入的新鲜水不足,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游泳者未经淋浴直接进入泳池或部分不文明游泳者在泳池小便。余氯量不足是因为加消毒药量不够,说明游泳池消毒不到位,消毒不到位水中就可能繁殖大量的细菌,导致红眼病、皮肤病等传染病传播。反之,余氯含量过高,导致刺激性强,也会对呼吸系统、皮肤等有伤害。

  随后,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游泳场所水质抽检结果,引导市民选择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市民在游泳时如发现卫生安全不达标的情况,可拨打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举报电话029-87271861。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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