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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一经适房当做商品房卖 房产证办理成难题

铜川新闻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孙增胜 王勇 2017-08-14 16:41:48
[摘要]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商品住宅,销售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和商品房有本质的区别。但是,铜川市的观众给我们栏目反映,说他们9年前购买的商品房,最近却突然变成了经济适用房,这样的事实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解决问题无政策依据 房产证办理成难题

  那么,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能不能按照商品房性质办理房产证?

  铜川市外贸公司经理王晓鹏:“现在国资委我们领导也给安排了,外贸公司和国资委,一起找相关部门。现在从6月27号截止到昨天,我们住建局 土地局。这些部门都跑了,跑了,但是现在还没有找到途径。”

  在铜川市国资委,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铜川市外贸公司总经理姚宏飞因为其他方面的经济问题,已分别被铜川市纪委和铜川市国资委撤销了党内外一切职务。今年6月,发现该公司将经适房当做商品房销售的事情后,铜川市国资委非常重视,派专人进行了调查。

  铜川市国资委副调研员李跃:“外贸公司它把项目建的是经济适用房,作为商品房卖给咱们住户,确实是性质是非常严重的,也影响比较大,影响比较坏,作为我们政府机关,在这方面做的是很不到位的。”

  李跃告诉记者,目前,要给购房者办理商品房产权证,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建设用地的性质要由原来的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但是,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依据。

  铜川市国资委副调研员李跃:“因为土地的性质要变化,由划拨土地,变为出让的住宅用地,所以还需要政策的支持。”

  记者:“那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依据?”

  铜川市国资委副调研员李跃:“暂时现在还没有。”

  采访中,铜川市国土局用地科科长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2011年颁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私自改变建设用地的性质。

  铜川市国土局用地科科长李东锋:“保障房用地严禁改变用途改变性质,凡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任何部门不得批准,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再一个就是,擅自改变用途的,还要依法从严处理,在这一方面国家有严格的政策规定。”

  国家的政策规定非常明确,那么,对于购房者们来说应该如何维权呢?

  陕西莊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那么在这个节目中间,我们看到,它这个房屋的属性,肯定不属于商品房,那么这个时候,不属于商品房,那么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进行流通,但是确实达不到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我们的业主可以采取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诉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商品房最终的结果,要给我房产证。另外一种就是,由于你在销售过程中欺诈,隐瞒了重要的事实,欺诈销售,那么这个时候,我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这个国家都有法律规定,那么还有一种问题,是比较麻烦的,就是我们这个房屋,在当初建设过程中,其实就是严禁对外销售的,禁止市场流通的,像这种违反了国家规定,导致这个交易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这个时候,只能去要求认定这个行为无效,同时要求返还财产,同时赔偿损失。”

  看来,购房者要想维权,还得走司法渠道。销售者隐瞒事实,进行销售欺诈,其行为固然不可原谅,可是,通过这件事,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一个醒:购买房子,一定要先看五证,五证不全的房子,哪怕他说得天花乱坠,也要自己心中有主意。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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