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将每辆车以极低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借款,比如一辆50多万的车抵押款仅仅20多万。”办案民警陈晋介绍,而在抵押后嫌疑人李某某不会去关注车辆的去向,因而造成车辆多次被抵押转手,为追回工作带来难度,“那些最终的车辆持有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车辆,明知车辆来源有问题,所以法官并不支持这些人作为善意第三人存在,而是直接追回车辆。”
据悉,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处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剩余涉案车辆仍在追缴之中。
华商记者 杨德合/文 陈团结/图
相关热词搜索:
警方
汽车
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