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获刑5年
剩余5辆涉案车仍在追缴中
受害人宋先生2014年6月按揭50多万买了一辆宝马车,2015年6月将车送到李某某公司出租赚钱,“他给的回报挺不错,起初都按时支付,每个月一万多。”宋先生说,2016年3月,到了对方该打钱的时候却没收到钱,他就赶到位于大明宫遗址附近的租赁公司一探究竟,“没想到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了。”宋先生报了警。
李某某落网后交代,在公司成立后,营运初期,为了提升知名度,李某某以首租19元一天的超低价租赁费开展租赁业务,导致公司严重亏损。为了应付公司开支,李某某到处借钱维持公司运营。仅半年时间,李某某非法抵押变卖他人私家车16辆,总价值463.7444万元,估值损失323.8万元。
“嫌疑人将每辆车以极低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借款,比如一辆50多万的车抵押款仅20多万。”办案民警陈晋介绍,在抵押后李某某不会去关注车辆的去向,因而造成车辆多次被抵押转手,“那些最终的车辆持有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车辆,明知车辆来源有问题,所以法官不支持这些人作为善意第三人存在,直接追回车辆。”
据悉,2017年8月,李某某被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剩余涉案车辆仍在追缴之中。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摄影 陈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