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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逼迫他人写千万欠条 因勒索再入狱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谢斌 2017-08-18 07:39:37
[摘要]本报讯(彭丹丹记者谢斌)被知情人举报后,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对举报人耿耿于怀,刑满释放后,伙同他人实施报复。

  被知情人举报后,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对举报人耿耿于怀,刑满释放后,伙同他人实施报复。近日,西安鄠邑法院对张良、王进(化名)敲诈勒索案宣判。

  被告人张良曾于2008年因犯盗窃罪服刑5年,2015年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知情人李凯(化名)举报,鄠邑法院依法判处张良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因对李凯怀恨在心,张良偷偷计划对李凯进行报复。2017年4月14日,张良伙同王进对被害人李凯进行敲诈勒索,同年5月19日,二人被抓获,随即又被依法逮捕。

  8月7日,鄠邑法院对该案立案受理,在审理中查明,被告人张良以李凯揭露其犯罪事实让其坐牢为由,伙同被告人王进驾车强行将李凯拉到一废弃砂石厂进行殴打,向李凯索要钱财,在未得到现金的情况下,逼迫李凯写下1000万元借条。案发后,王进家属向被害人李凯补偿1000元,取得了李凯对王进的谅解。

  考虑到张良在敲诈勒索过程中有使用暴力、累犯、未遂、认罪态度较好的处罚情节,决定对张良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王进具有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未遂、认罪态度较好、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处罚情节,决定对王进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彭丹丹记者谢斌)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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