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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使用伪造驾驶证违规行驶被咸阳警方行拘

要闻 西安新闻网 2017-08-21 22:45:33
[摘要]三兄弟持伪造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兰池大道违规行驶,被巡逻民警例行检查发现破绽。渭城交警大队决定对三人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理。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于忠虎 通讯员郭建荣)三兄弟持伪造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兰池大道违规行驶,被巡逻民警例行检查发现破绽。渭城交警大队决定对三人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理。

8月18日下午,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城交警大队秦汉中队副中队长闫克斌带领辅警姜宏伟、陈磊落在兰池大道巡逻,4时50分许,由东向西行驶3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在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三名驾驶人神情慌张、答非所问,这一情况立即引起姜宏伟同志高度警觉,随即将这一情况报告副中队长闫克斌。

闫克斌检查三人证件时,发现证件字迹异常,询问驾驶证信息和办理时间,三人回答含混不清,初步判定三本驾驶证均涉嫌伪造嫌疑。 鉴于三名当事人系表兄弟关系,属于家族式违法,社会影响较大,驾驶的均为重型半挂牵引车,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抽调交宣室、秦汉中队、备勤组12名同志,连夜办理案件。

经调查:三名驾驶人为河南省鄢陵县人,系表兄弟,均存在盗用他人驾驶证信息的行为。陕DXX112号车驾驶人张某鹏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B2,其出示的驾驶证显示驾驶人姓名为冯某,存在准驾车型不符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陕DXX851驾驶员张某辉准驾车型为C1M,其出示的驾驶证显示驾驶人姓名为高珂,存在准驾车型不符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豫LXX323驾驶员张某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出示的驾驶证显示驾驶人姓名为陈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张某鹏、张某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两人均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500元。

张某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6500元。

目前,当事人张氏三兄弟均被行政拘留。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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