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自己完全没意识到包里还有禁止携带的物品。
8月18日上午9时许,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民警在小寨站发现一女乘客随身携带挎包内有疑似子弹物品,遂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雷某(女,47岁,西安人),其随身携带制式手枪子弹八发,均为军用制式手枪弹。
目前,雷某已被地铁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警方也已经查清子弹的来源,为该女士祖上的遗物。
昨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地铁禁止类物品有八类,包括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等。弹药就在禁止类违禁品目录之中,发现携带禁止类物品的乘客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置。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