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总统积极要求 被告等人被动回应
韩国法院当天下午对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为接班三星贿赂朴槿惠,此外还犯下贪污、作伪证等罪名,判刑5年。
法院表示,此案是三星集团高层为让李在镕在总裁李健熙去世后能顺利接班,而向总统作出巨额贿赂。法官说,这是政商勾结腐败案,韩国社会再次发生总统和大集团之间的官商勾结,使民众感到极大的失落。
不过法院认为,与其说是众被告积极向总统请托行贿,不如说他们是受到总统的积极要求而被动回应。因此,法院在量刑时还考虑了李在镕争取经营权并非完全是为了一己之私利。
据了解,李在镕向崔顺实行贿或承诺提供的资金有433亿韩元。
韩国检方早前请求法院以行贿等罪名判处李在镕12年刑期,法庭最终的判决显然比检方的求刑轻得多。可是,昨天在法庭外等候的三星集团人员得知审判结果后,都露出失望的神情。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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