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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停车收费新规实施 10个被曝停车场整改完毕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虎振 毛蜜娜 2017-09-07 06:37:38
[摘要]华商报记者连续多日实地体验发现,西安多个停车场仍未执行停车15分钟内免费的规定。

华商报记者连续多日实地体验发现,西安多个停车场仍未执行停车15分钟内免费的规定。另有多名市民反映也遇到过15分钟内被收费的经历。

对报道提到的情况,西安市物价局安排人员调查和处理,并于昨日就调查处理情况给予书面答复。答复中说,9月1日至4日,华商报连续报道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停车场、中登大厦停车场、洒金桥骨科医院停车场、和平门糖尿病医院门口华升停车场、轻工市场停车场、胡家庙卜蜂易初莲花停车场、华清路西北五金工具批发市场停车场、省体育场朱雀停车场、科技路西口中国银行门口停车场等9个停车场,没有执行办法规定的机动车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免费的政策,以及朝阳国际广场停车场对残疾人车辆停车不免费的问题。“看到报道后,局领导要求价检局迅速对华商报报道的停车场问题进行查处,并将落实《办法》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整合检查力量,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推动《办法》落地落实。”

9月4日,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联合雁塔、莲湖等5个区县开展联合执法,对报道的10个停车场进行查处。针对9个停车场没落实15分钟内免费停放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办法》,立即整改。9个停车场负责人表示对停放少于15分钟的车辆实行免费。朝阳国际广场停车场负责人表示及时和开发商沟通,尽快拿出方案,方便残疾人停车,同时对残疾人停车不收费。截至4日下午6时,10个停车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省物价局发布停车收费提醒告诫函

省管单位应及时退还多收费用

9月1日起,《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但依然存在违规收费。为此,省物价局发布机动车停车收费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明确指出,省管单位如涉及多收费的应该退还给消费者。

告诫函主要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等内容。

各省管单位要对9月1日以来执行《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对媒体报道、群众投诉、价格举报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对多收费用应及时退还消费者,并于9月11日之前将退费及整改情况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据悉,省物价局将于近期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省管单位机动车停放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毛蜜娜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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