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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宝鸡便民果蔬车刚投放启动就被贴封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9-08 07:22:37 编辑:杨蓓蕾 作者:丁瑜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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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市民买菜

100辆直通车投放市场

宝鸡供销社向媒体提供的通稿显示,宝鸡市城区智慧便民果蔬直通车工程由宝鸡市人民政府主办,宝鸡市供销合作社承办。果蔬直通车是为了满足市民直接消费新鲜果蔬的需求而专门定制的“车辆”,承载着上游果蔬的运输和下游终端客户消费的功能,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果蔬)配送销售,其优势在于销售方式“灵活方便”,农产品“安全新鲜”。9月6日,直通车启动仪式在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举行,金台、渭滨、高新三个区共投放果蔬直通车100辆。

直通车面向社区、居民小区,按照与城市规划相宜、布局合理、方便消费的要求,合理布局果蔬网点,不影响交通和市容。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前提下,在中型以上小区门口,街道路口处设置投放点位,直通车售卖的果蔬比市价低8%~10%。

据了解,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计划在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各投放100辆,总数达到400辆,实现宝鸡市区全覆盖,并带动各县(区)果蔬直通车工程建设。

城管执法部门称直通车没有审批手续

9月7日,在东二路直通车查封现场,渭滨综合执法大队一名执法人员向华商报记者介绍,设置在街头的直通车都没有经过综合执法部门的审批,这些车辆大多数都停放在人行道、十字路口和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不仅对市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而且对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这名执法人员表示,东二路、火炬路等路段都属于人口密集路段,人行道上小摊小贩比较多,经过执法部门多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将他们引导至市场内。而直通车的设置,无疑让综合执法部门多年的努力功亏一篑,同时宝鸡即将迎来全国城市文明复检工作,其中市容环境也是一项重要的指标。

这名执法人员称,对宝鸡市供销社的处罚是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因特殊需要,临时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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