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机动车没有国标交警难查处
昨日,西安灞桥交警部门明确电动观光车属于场地车,不允许上路,只能在特定区域内使用。那么,为什么这些观光车仍然上路营运呢?
采访中多位乘客认为,洪庆有10万居民,而当地公交运力严重不足,方便、便宜的观光车就这样应运而生,成了上班、买菜的居民和学生们的首选。华商报记者在田洪正街转了一圈,只看到了416路、231路两趟公交线路。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洪庆街办。工作人员说,领导下乡检查工作,他并不太清楚。
“对于交警部门执法而言,难点在于四轮电动观光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没有国家标准。”交警灞桥大队一负责人说,根据西安市有关条例,两轮、三轮车非法营运由交警部门查处,机动车非法营运则归交通局管,“应该先制定标准,有了标准,交警部门才有依据可查。”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日前曾有人提出过洪庆出行难一事,灞桥区有关领导表示将进行调查了解。 华商报记者宁军 摄影 陈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