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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车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私用将严肃追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9-26 06:26:10 编辑:王玮玮 作者:杜鹃 邓小卫​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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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公车私用

查实后严肃追责

喷涂标识的规格和颜色也有详细的规定。标识由“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号码两部分组成,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其中,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执法执勤用车(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司法等),有行业统一规定标识样式的,按行业规定标识喷涂图案;没有统一规定行业标识样式的,参照规定喷涂。

省车改办将对公车标识喷涂情况组织验收检查,要做到“应喷尽喷、不留死角”,确保公车标识工作落到实处。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标识喷涂,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喷涂;各单位不得随意扩大不喷涂标识的车辆范围。喷涂完成后不得擅自更改、损坏标识,在日常使用中确有磨损、污染的,应及时联系进行修补或重新喷涂;省车改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的喷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拒不喷涂公务用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和曝光。

“是为了将公车运行在阳光下,便于大家监督。”省公车改革办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公众觉得公务用车不符合规范,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随时拨打监督电话。除省级机关外,目前各设区市的喷涂工作也在进行当中,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等标识必须保留,标志图案可以有一定的变化。比如省级机关是钟楼城墙,延安则是宝塔山。 华商记者 杜鹃 摄影 邓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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