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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公共利益特定行业不得收取接入费碰口费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鹃 2017-09-27 06:23:11
[摘要]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不得收取接入费、碰口费,对“奇葩证明”作出规定……在9月26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提请大会审议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强调政府要优化服务,降低或取消涉企收费。

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不得收取接入费、碰口费,对“奇葩证明”作出规定……在9月26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提请大会审议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强调政府要优化服务,降低或取消涉企收费。

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占峰向大会做了草案的有关说明。

在许可审批方面,草案重点强调提供便利、放宽准入。主要规定了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民营资本和外资准入,严格行政许可设定,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工商登记改革,推行“证照分离”试点等内容。

在服务支持方面,重点强调优化服务,降低或取消涉企收费等。草案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

应书面承诺招商条件并履行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对不能兑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机关法人对市场主体的合同义务,不得拖欠市场主体的合同款项资金,不得以行政手段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6类证明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市场主体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服务机构开具证明或者盖章的事项,有关部门或者服务机构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下列证明: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

■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

■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

■客观上无法开具的;

■其他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

省扶贫办汇报脱贫攻坚整改情况

不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 全部重新纳入

关于我省在脱贫攻坚中的整改工作,7月中旬,国务院巡查后曾指出“陕西在整改中做出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工作措施,非常符合中央要求,非常符合陕西实际,这次整改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整改,是一个推进发展上台阶的整改,是一个历史性大变化的整改”。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卫华向大会汇报了我省脱贫攻坚的整改工作情况。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督

王卫华表示,截至目前,中央成效考核、巡视“回头看”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省市县三级举一反三、系统自查的2393个问题,基本整改完成。

“退出不精准”问题,经逐户核实,不符合退出条件的已全部重新纳入,继续实施帮扶。制定《贫困退出实施细则》,全面细化退出标准和程序,夯实了各级退出审核责任。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现了事后检查问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

“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召回1352名、补充5770名驻村干部,对38万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逐户对接落实了“五个一批”帮扶措施。

“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财政筹资4.7亿元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病保险覆盖面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面达到100%。

“个别地方干扰考核评估”问题,从抓教育入手,引导干部把上级检查暗访督导巡查,作为改进和提升工作的机会,在半年督查中,对客观反映工作实效的通报表扬,对搞形式主义的严肃处理。

创建“3+X”帮扶体系

在具体做法上,全面摸清了贫困底数。通过逐村、逐户筛查并严格落实“两公示一公告”制度,摸清全省贫困人口现状。通过清洗核实,剔除识别不精准的10.9万户、31万人,同时将档外符合条件的10.7万户34.3万人纳入帮扶范围,核定2016年档内贫困人口78.34万户、228.72万人。

创建了“3+X”帮扶体系。统筹建立国企、高校、医院三大帮扶体系。组织91家省属国企和驻陕央企,形成9个合力团覆盖9个市,采取项目布局、技术嫁接等,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助力产业就业扶贫。目前,已对接项目129个,意向投资213亿元,其中已开工26个。组织省内103所在陕高校与96个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区)进行结对帮扶,开展扶贫项目500多个。组织86家三甲医院、112个医疗队对口帮扶112家贫困县县级医院,派驻1120名中高级专家驻点帮扶。同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作用,扎实推进“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青春建功行动”、“三秦巾帼脱贫行动”等活动。

省环保厅汇报环保督察整改进展

黄河湿地韩城境内违建 整改需加快推进

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向大会报告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重点区域流域环境形势严峻”问题,1~8月,全省城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7%。8月份,我省监测的173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122个,同比上升15.6%;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渭河干支流水质持续改善。

针对“部分重点区域生态破坏较为严重”问题,在渭北“旱腰带”生态环境破坏整改方面,全省采石企业关闭104家、注销123家,采石矿山数量较2014年底减少45.8%,接近完成三年整治方案要求。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方面,目前,朱鹮保护区内的采石、采砂等违法行为已全面停止,子午岭保护区内的石油勘探井已全部封堵,桥山、紫松保护区内石油井场正按计划逐步退出。

王成文表示,我省整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陕南3市26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目前仅开工建设16座,有的还没有进行招标,年内完成整改任务时间十分紧迫;燃煤削减方面,上半年,关中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同比增加180.23万吨,不降反升;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方面,1~8月空气PM2.5浓度同比上升6.6%,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3天,臭氧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完成年度任务异常艰巨;关于黄河湿地韩城境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问题,国家督察办限时要求整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需加快推进;陕西锌业三期搬迁资金尚未落实到位。 华商报记者 杜鹃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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