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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西安今冬将加快出台常态化限行政策

西安新闻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10-24 13:11:20
[摘要]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今天发布《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解决当前铁腕治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大气污染短板。

  一、主要目标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产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抓落实,提标准,严问责,促效果,实现今年秋季及今冬明春“冬防期”(2017年11月15日到2018年3月15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提升,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各下降15%。

  二、重点任务

  在扎实推进铁腕治霾“1+1+9”组合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全力抑制PM10、PM2.5上升趋势,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幅降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重点实施33项攻坚措施(简称“冬33条”)。

  (一)核查重点任务进展。按我市铁腕治霾“1+1+9”组合方案,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开展下沉督查,对工作滞后、虚报进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应在8月31日前完成而未完成的,从9月份起,每月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在当月考核中进行惩罚性扣分(常规扣分值的3倍),直至任务完成。

  牵头领导:上官吉庆、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市铁腕治霾督查考核问责办

  (二)突出颗粒物指标考核。调整今年9—12月各区县、开发区PM10和PM2.5目标浓度(具体浓度指标见附表);在2018年1—3月的考核中,增加颗粒物考核权重。今年9月到2018年3月,对各区县、开发区颗粒物(PM10、PM2.5)浓度实行日排名、周通报,每月按优良天数和PM10、PM2.5平均浓度对区县、开发区进行分项排名,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牵头领导:上官吉庆、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市铁腕治霾督查考核问责办

  (三)强制削减规上工业用煤。积极争取省级发改、工信部门的支持,以燃煤火电企业为重点,通过停产限产,10月底前,实现规上工业用煤转增为减,抵消前期增量;11月15日前,完成削减35万吨的任务,年底前完成年度40万吨的削减任务。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四)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市环保局负责在原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各区县城区、园区所有范围和各开发区已征用土地范围,以及各街办、镇政府驻地所属行政村。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清理取缔定点煤炭经营场所。10月底前,调整前的禁燃区内已定点的煤炭经营场所,市商务局负责收回经营许可证,并完成清理取缔。

  牵头领导:高杲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六)取缔无证煤炭经营场所。11月15日前,市商务局收回新扩建的禁燃区内的煤炭经营场所资格证,市工商局完成无证无照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

  牵头领导:李元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七)严查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10月底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建立煤炭供应体系管控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向“禁燃区”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倒查”制度;从11月1日起,市公安局完成警力部署,配合工商、商务及各相关区县、开发区对向“禁燃区”运送高污染燃料的车辆进行查扣。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及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倒查”制度,对向“禁燃区”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进行倒查追究。

  牵头领导:李元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八)清理经营性散煤使用。9月底前,市环保局(负责工业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洗浴)、市城管局(负责餐饮、烧烤)、市国土局(负责石灰窑、砖瓦窑)按照分工,完成经营性单位和个人使用散煤的清理取缔。

  牵头领导:强晓安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九)实行持证购煤制度。10月底前,对禁燃区外的居民,以及因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暂无法到位确需用煤保障日常生活的居民,按照“见证售煤、持证购煤、闭环管理”的原则,发放《购煤本》,出台用量核准等配套管理办法。

  牵头领导:高杲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按照新标准严格煤质监管。2017年10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期间,对全市煤炭经营场所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燃煤集中供热站、单机30万千瓦以下火电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机组)等用煤大户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水泥、焦化、制药、炼油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市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市环保局负责使用环节,加大煤质监督检查,每月按照生产100%、流通20%以上、使用100%的比例进行一次煤质抽样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清理。

  牵头领导:李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十一)推进整村“煤改洁”试点工作。12月底前,高陵区、鄠邑区率先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示范工程。

  牵头领导:吕健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十二)加快“煤改洁”审批及建设进度。即日起,市政务大厅恢复“煤改洁”审批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各相关市级部门及时入驻,从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牵头领导:吕健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十三)加快出台“煤改洁”配套保障政策。10月底前,市财政局出台“煤改清洁能源”方案及财政奖补办法,市统计局建立散煤全口径统计体系,市农林委制定出台农村地区“煤改洁”系统性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城镇居民“煤改洁”系统性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市物价局会同有关供电、供气企业完善、落实电价气价峰谷价格支持政策。

  牵头领导:吕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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