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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两男子骑摩托撞上沥青堆 飞出近20米身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1-09 07:22:58 编辑:钟梦哲 作者:周金柱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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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沥青堆高50厘米

  已完全凝结十分坚固

  11月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事发地现场看到,在洋县朱鹮大道距离108国道约300米处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堆沥青已经完全凝结在路面上,最高处距离地面大约有50厘米,底面直径约70厘米,通过踩踏试探沥青凝结程度,十分坚固,就连最小的颗粒都踩不掉。

  “硬得很,我们用铲子都铲不动,平时清扫路面都越过它不扫。”清扫该路段的一环卫工人说,今年洋县油菜花节前没有这一堆沥青,是油菜花节后才有的,具体啥时堆在这里的,她也不知道。

  而在距离沥青堆约20米处的非机动车道上,可清晰看到一摊血迹,还有家属为死者所烧纸钱留下的痕迹。据悉,朱鹮大道是通往今年最美油菜花节主会场的道路。据附近村民介绍,此路早已开通使用,该路段是洋县县城至华阳古镇线路的县城起点段。“要不是出了事,我们也没注意有这么一堆沥青,不知是谁何时堆放的。”

  “通过事故现场痕迹,可以排除交通肇事,初步判断因车速过快撞上路边的沥青堆导致事故。”6日,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一民警说,此案事故鉴定报告已出具,确实是张某骑摩托载着李某撞在沥青堆上导致两人死亡。目前,对沥青来源,警方正在调查中。

  针对此事故,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一堆沥青凝结在公共道路上,也没有警示牌,骑摩托撞上沥青堆导致死亡,路段的管理部门是负有法律责任的。但当务之急是找到管理该路的责任主体或当时施工单位,搞清沥青来源,然后受害人家属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施工方或路段管理部门。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驾驶者当时具体情况,比如是否超速或者酒驾,那就另当别论了。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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