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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A级通缉令通缉20名盗墓嫌犯 均负大案

社会新闻 澎湃新闻 作者:庄岸 2017-11-18 10:10:50
[摘要]继2017年7月3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后, 11月10日,公安部又发布一批10人的A级通缉令。

  继2017年7月3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后,11月10日,公安部又发布一批10人的A级通缉令。

  “榜上有名”的20人中,年纪最大的62岁,最小的27岁,户籍多在山西、山东、河南等地。他们当中,有的出资支持盗墓,有的进行技术指导,有的负责联络,有的自己打洞盗掘……20个不同的名字背后,隐藏着众多分工细密、链条完整的盗墓团伙,被盗走的文物数量多且价值大。

  “以往针对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只发过单个A级通缉令,一批通缉十人在全国属首次。”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3个多月内连发两批通缉令,也是罕见的措施。

  陈士渠说,接连发布两批A级通缉令,其目的除了要把这些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抓回来外,还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即公安机关对文物犯罪零容忍,不允许任何人盗掘文物。“只要做了案,一定要抓回来,绳之以法。”

  今年,公安部已挂牌督办多起重特大文物犯罪案件,如陕西咸阳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山东滕州“2.10”大韩村盗墓案等,收缴数千件珍贵文物。陈士渠说,今后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对文物犯罪零容忍。凡是参与文物犯罪的各个环节和链条的人员,都要依法打击,追究刑事责任。

  两份A级通缉令背后:20名嫌疑人均身负盗墓大案

  邓海峰是A级通缉令发出后第一个自首的在逃人员。

  7月3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文物犯罪在逃人员。次日,邓海峰即向警方投案自首。据其供述,他于2016年9月纠集、伙同他人到湖南株洲市攸县盗掘古墓葬,并出资一万元。

两批A级通缉令通缉20名盗墓嫌犯:全国首次均负大案

  公安部A级通缉嫌犯邓海峰被押进看守所

  株洲警方介绍,邓海峰的自首意味着5个盗窃古墓葬团伙的彻底瓦解,这些犯罪团伙有34名主要涉案成员,犯罪活动涉及湘、赣、豫、川、鄂、鲁、桂、皖、黑9省30多个市(州)。

  值得注意的是,与邓海峰一样名列A级通缉令之上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大都牵系着令人瞠目的盗墓大案。

  如与邓海峰同日自首的刘建涛,就是山东滕州“2.10”大韩村盗墓案在逃犯。据公安部刑侦局通报,2017年2月份,刘建涛伙同他人多次在山东滕州市官桥镇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挖古墓群,收缴春秋晚期文物229件,其中有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

  公开通缉的李叶军、王建峰系陕西咸阳淳化“7.20”系列团伙盗掘西汉古墓葬案的嫌疑人。据咸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该案共追回被盗文物10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26件,二级文物72件,三级文物124件。

  截至目前, A级通缉令上的第一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已有8人自首或落网。

  11月10日,公安部再次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二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同样是在通缉令发出的第二天,在逃人员李铁刚就选择自首。此后,又有3人投案自首,2人被抓获。

  据公安部刑侦局通报,被抓获的吴铁聚系河南新密盗掘战国贵族墓葬案的主犯之一,他是一名“职业盗墓分子”,曾在多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中负责购置盗墓工具、组织指挥盗墓,并进行技术指导。

  投案自首的张凯平、呼旺旺与吴鹏鹏则是陕西澄城县“2016.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016年11月,三人分别伙同他人多次在澄城县刘家洼盗掘古墓葬。该案收缴文物4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62件,一般文物313件。

  文物犯罪形势严峻:涉文物犯罪每年立案数超两千件

  两批专门针对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而发出的A级通缉令背后,是公安部门针对文物犯罪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的回应。

  “文物价格不断上涨,犯罪分子受暴利的驱使,疯狂地实施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的犯罪。”陈士渠透露,近几年,每年全国涉文物犯罪立案数量都在2000起以上,一些职业盗墓犯罪团伙流窜各地盗掘古墓葬,给国家文物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陈士渠介绍,盗墓犯罪团伙里边的人员分工明确,通常是有人负责出资策划、有人负责选定盗掘哪些古墓葬、有人具体组织打洞盗掘,还有人则负责运输和销赃。

  总体来看,文物犯罪是一个整体的、全链条的犯罪,中间有许多不同的环节。陈士渠说,涉案人员往往跨区域流窜作案,作案地点一般不固定。“哪个地方有古墓葬,犯罪团伙就会过去看看是不是有盗掘的条件,然后选择下手的机会。”

  文物犯罪的隐蔽性导致了此类犯罪普遍不容易被发现。事实上,近来破获的都兰系列盗墓案、株洲系列盗墓案、陕西澄城系列盗墓案等案件,最初的线索都来自警方接到的举报。

  陈士渠表示,有些古墓葬也许以前不为人所知,也许表面上看起来就是庄稼地或者是荒郊野外,被犯罪团伙发现并盗掘之后,还会做一些伪装,比如盗墓之后把洞口填起来,更加难以被察觉。

  而且许多犯罪分子都是结伙流窜作案,随机选择不同的地区来实施盗掘,因此看护好古墓葬不被盗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除此之外,文物犯罪团伙也正日益专业化和职业化,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高明。陈士渠说,有些会利用微光夜视仪、军用望远镜,还有一些会利用爆破装置来盗掘古墓葬,能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完成盗掘,然后把里边的文物运走销赃。

  “公安部对重大盗墓分子进行全国通缉,这么大力度来打击犯罪,在全国是首次。”9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司长刘铭威曾坦言,从公安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近年来文物犯罪的数量逐年上升,虽然打击力度不断增大,但案件势头仍未完全得到遏制。

  刘铭威说,整体来说,文物犯罪中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的案件占了一半,这方面问题比较严重。这其中甚至发生了一些暴力案件,例如有犯罪分子用迷药迷倒值班员,或者打伤看护人员。

  合力之策:边打击边预防,加强信息联动

  尽管困难重重,但多部门表示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会持续加大。

  9月22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说,现在文物犯罪集团化、暴力化、智能化和更加隐秘的现实仍然存在。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会共同研究解决文物犯罪的突出问题,采取一些实际措施,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机制等,加大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对于保护文物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设,刘玉珠称,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等部门不断巩固完善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力度,推动最高法和最高检修订颁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完善了文物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对公安、司法机关在文物犯罪活动适用刑罚方面,有很好的操作性。

  而对一些重特大案件,公安部都采用挂牌督办、直接指挥的形式,加大打击力度。陈士渠告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目前公安部已经对一些重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包括陕西4起,河南3起,湖北2起,湖南、山东各1起。

  陈士渠说,文物一旦被破坏就难以恢复,因此打击文物犯罪、保障文物安全是“迫在眉睫”,凡是参与文物犯罪的各个环节和链条的人员,公安机关都要依法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陈士渠还表示,文物保护不仅需要打击犯罪,也需要主动预防,除了由公安机关会同文物部门加大对古墓葬、古遗址的安全防护力度之外,希望群众也能提高文物保护意识,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物犯罪线索。

  被盗文物追缴、追索难,是当前打击文物犯罪的难点之一。如何在将人抓回的同时还把文物追缴、追索回来,保障文物的安全?

  11月16日,由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指导建设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正式上线,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可通过平台录入信息数据,全面掌握被盗、丢失文物的总体情况。公众获悉有关线索,可通过平台举报。

  目前,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搜集了涉及19个省的2000余条被盗、丢失文物信息数据,已在平台发布200余条,更多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将分期分批发布。

  陈士渠说,该平台上被盗、丢失文物的信息都会上传到国际刑警组织的被盗艺术品数据库,以后在国外如果有这种被盗或丢失文物的拍卖,根据国际公约,就可以主张权利把它追索回国。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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