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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三次要求剖腹产遭拒致婴儿死亡医院赔61万

社会新闻 春城晚报 2017-12-04 14:18:46
[摘要]一个崭新的生命就这样陨落,过后的一切都是那么苍白。还记得今年8月31日发生在陕西的那件让人非常震惊的事吗?陕西榆林一医院产妇喊疼想剖腹产未果后跳楼身亡......


“医生医生,你快来看!孩子怎么全身发紫”刚刚将柔嫩可爱的宝宝抱在怀里没多久,王芬一家却发现宝宝全身皮肤都变紫了,赶紧呼叫医生。

很快,医生便把孩子抱走了。

结果,这天天才蒙蒙亮的时候,王芬一家被告知:“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了”

这简直如晴天霹雳,前一刻还暖融融抱在臂弯里的宝宝,这一刻怎么就没了呢?

王芬一家都崩溃了。这个得来不易的孩子就这么没了,谁也接受不了。

经过司法机构鉴定,结论为:死者王芬之子符合新生儿肺羊水吸入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这都是医院一再拖延导致的结果”一想到自己在医院里折腾了三天,3次提出剖腹产的要求都被拒绝,才导致宝宝在肚子内待得太久吸入羊水死亡的。

王芬夫妇为此找上医院理论索赔,但是院方坚称自己没有过错。

王芬夫妇只有将医院一纸诉状告上五华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67万元,另外还有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整个过程中,我们采取的医疗措施不存在医疗过错,医院不应当承担责任。”法庭上,院方坚称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

同时他们也说明:

1、没有及时剖腹产,是因为产妇的情况并不窘迫 ,胎心都是正常的。

2、王芬入院时胎膜早破的检查符合标准;叫她观察等候是对产妇有利的。

3、王芬之前的产检不规范,不排除孩子是因为功能性的缺陷而死亡,要求重新鉴定。

于是法院委托了另一家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但得出的结论还是一样:院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其医疗过错行为与婴儿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鉴定机构认为:

1、王芬在试产过程中,胎头下降不好,医院却未对此引起高度重视,未及时采取剖宫产手术;

2、王芬儿子娩出后存在新生儿窒息,但医院对新生儿的复苏过程未及时插管、清理呼吸道不彻底,延误抢救时机;

3、诊断胎膜早破依据不充分。

在如此充分的鉴定面前,那个逝去的小生命终于“沉冤得雪”,如果不是院方不负责任的一系列行为,王芬的儿子不会只有短短几分钟的生命;年近40的王芬夫妇不会如此痛苦!

最终,五华法院判决:医院向王芬夫妇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58.7万余元,支付精神抚慰金3万元。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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