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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户外救援现状调查 志愿者组队救援费用AA制均摊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2-18 06:23:33 编辑:王彬 作者: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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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

  户外运动出意外

  人祸多于天灾

  秦岭山野资源丰富,太白山、冰晶顶、鳌太穿越等经典户外运动线路闻名全国,吸引着许多户外运动爱好者前往寻奇探险。尤其是被称为“鳌太穿越”的太白山拔仙台至鳌山线路,是国内最具挑战性、同时也是最具危险性的徒步穿越线路之一,吸引着无数人前往。

  今年“五一”前后,来自全国各地多支户外团队进行鳌太穿越,5月2日遭遇暴风雪,20多名驴友失联,最终2男1女3名驴友遇难。此事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

  不仅陕西,国内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6名驴友逃票违规穿越四姑娘山,并4次误发SOS求救信号,2支救援队连夜上山搜救;驴友任安儿新疆喀纳斯失踪,当地出动直升机搜救,持续十余天进行地毯式搜索。

  然而触目惊心的意外事故带来的伤痛,不但没有给持续“高烧”的户外运动降温,反而有越来越热之势。据统计,近年来,陕西户外运动发展迅速,常年参加户外运动的驴友在百万以上。数据显示,近20年来,因在秦岭开展户外运动,失踪、伤亡人员已达百人之多。

  为何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此项“危险”运动?西安一资深驴友解释,“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户外活动成为城市年轻人的一项重要的休闲方式,‘驴友’这个名词,更被贴上时尚与潇洒的标签。”特别是对痴迷户外运动的驴友而言,去那些没有走过的线路和不熟悉的环境,更具刺激和挑战性。正是由于这些心理在作怪,户外意外事故频频进入大家的视野。

  迷路、遭遇天气突变、身体受伤等情况是造成户外运动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一些驴友安全意识淡薄、户外经验缺失、盲目自信,则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内因。很多人觉得自己在山里长大,经验足,喜欢抄小路,结果迷路了。此外,一些人因体力有限,当遇到强对流天气,很容易发生意外。

  真正的勇者无畏并不代表无所顾忌,“驴友”有旅游探险的权利和自由,却不能毫无准备和责任心。一味盲目冒险蛮干,这不是挑战而是冲动妄为。

  此外,频发的户外运动意外事件中,除了驴友自身原因外,组织机构准入门槛低,组织者专业技能有限,随意组队出行,也是驴友出事的重要原因。

  《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规定:未开发地区或非常规路线穿越活动,需在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备案。西安市户外运动协会2009年发布的《西安市户外运动管理办法》中提出,各俱乐部须具备户外领队资质和医疗救护证,同时要在开展户外活动的区县体育部门取得体育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组织驴友进行户外探险旅游。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陕西目前至少有千家户外运动俱乐部和公司,而真正取得体育、旅游、工商方面资质,参加培训,有丰富经验的很少。实际情况是,各个户外运动俱乐部大都实行自管,对于户外运动组织者的资质,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也成为户外运动频繁发生意外的一个原因。

  问题

  “出游前5日要备案”

  几乎成了空文

  近些年来的驴友“遇险记”已在倒逼相关规定出台,为冒险精神上保险。

  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旅游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者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5日将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条例》对违反这条规定如何处罚也做了明确说明。组织开展健身探险旅游活动未依法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对组织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与健身探险旅游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参与者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如何备案及处罚,均存在一定的困难。

  12月1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网上随机搜索并加入一个户外交流微信群,询问周末是否有活动,马上就有人发过来一份活动流程,并介绍他们设定的行程路线已去过几次。另外一家户外论坛称,虽然是隆冬季节,但只要没有雨雪,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人发布徒步、登山线路。而只要发帖组织登山、徒步、露营等活动,下面就会有人跟帖报名参加。华商报记者问,组织好人员后,出发前是否要对“探险”线路进行备案等问题,工作人员说,知道有备案这回事,但不清楚该去哪备案,所以,西安的各户外组织基本都没有备案过,他也从未听说有人备案。一户外救援队的负责人说,《条例》中关于备案的部分说得很模糊,只说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是哪个部门也不清楚。比如,如果一次穿越横跨多个县区,到底在哪里备案,《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不论是户外出游还是登山探险,很多活动都是通过网络、QQ群、微信群发起的。他们不问姓名、不问职业,互相之间以网名相称。活动本身风险较大,队友们又素昧平生,临危时的团结协作精神自然值得商榷。在探险活动中,个别参与者脱离集体独自行动时,其他人碍于并不熟识,不好过多劝说,这更导致发生意外的几率大大增加。

  即使有人受困获救后,也没有部门主动提出来,要对组织者进行处罚,最多只是批评教育。一救援队员说,从客观上不难看出,屡屡发生的登山事故,除了登山者缺乏安全与责任意识外,监管不力、惩处不到位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如果《条例》落实的话,会给救援带来很大便利,至少可以了解到这个旅游团体的人数,几位男性、几位女性,参团人的年龄,有没有老人小孩等,还有他们的行进路线以及进山时间和装备情况,这都会为救援提供重要的线索。”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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