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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和房租上百万 商洛金五谷餐饮被告上法庭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1-18 07:36:13 编辑:钟梦哲 作者:程娟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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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房租100多万后“隐身”判决书至今无法执行

  张某某除拖欠员工工资外,还欠房租100多万。1月15日,华商报记者拨打贴在粥王府大门上出租信息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很快联系上了房东张先生。据张先生介绍,2006年底,他将位于州城路自家3间6层楼房整体出租给张某某经营金五谷粥王府,第一期合同期限为10年,至2016年年底结束。

  张先生说,张某某在租赁过程中曾欠其房租80万元,经双方协商,张某某同意连租金带利息支付张先生100万元,并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了还款计划。同日,双方又签订了第二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25万元。合同签订后,张某某并未支付所欠房租,张先生于是将张某某诉至商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2日案件开审,法人张某某经传票传唤仍未到庭。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某未按合同履行房租支付义务,构成违约,双方租赁合同终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10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至付清之日止,另支付2017年5月1日至11月17日期间房租13.7万元。判决书2017年12月6日下达,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张先生说,判决书下达后找不到张某某人,电话也打不通,判决书至今无法执行。

  1月16日,华商报记者从商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判决书下达后,若没有按判决书执行,当事人需要申请执行,在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局会派人搜寻被执行人,冻结被执行人账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强制被执行人执行民事判决。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目前,冀先生的案子已于1月8日在执行局立案,将进入执行阶段,而张先生尚未申请执行。

  1月17日下午,“失联”多日的张某某看到华商头条报道后,主动电联华商报记者,称其在西安,目前已和员工及法院联系,正在协调解决所欠工资和房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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