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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去年110人因“微腐败”被处分 问责372人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石喻涵 2018-01-21 12:42:21
[摘要]碑林区民政局干部冯媛伙同他人,伪造医疗救助信息,套取国家医疗救助金30万余元,冯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社会救助科科长常晓华、分管副局长吴燕因落实领导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碑林区民政局干部冯媛伙同他人,伪造医疗救助信息,套取国家医疗救助金30万余元,冯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社会救助科科长常晓华、分管副局长吴燕因落实领导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把问责作为推进“拍蝇”重要举措,西安市碑林区纪委严查处、重问责、长震慑,推动了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的落实。2017年,碑林区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件,党政纪处分110余人,问责372人。

  碑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吕新海介绍,碑林区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硬指标”,制定了工作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采取月排名双月点评季度考核,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由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区纪委跟踪督查,加强对低保、大病救助、伤残补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侵害群众利益且影响较为恶劣的,不仅惩处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尚永利 李雪莹 记者 石喻涵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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