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狼爸”带6岁儿子骑行“穷游” 专家:属监护侵害,应举报

来源:未来网 时间:2018-01-22 14:39:10 编辑:钟梦哲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多数网友认为父亲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视频截图。

  多数网友认为父亲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视频截图。

  热议二:教育方式可商榷 但可能违反交通法

  批判现在孩子太矫情也成为部分网友的观点。有网友认为,很多00后、10后被父母和隔代长辈娇惯,失去了锻炼意志的机会,这位父亲的做法恰恰用行动教育孩子,“总比窝在家里看动画片和玩游戏强多了”。

  有网友表示看完视频发现小孩子很开心,也得到锻炼,安全措施相对充足,爸爸的保护也比较充分,“就是年龄太小,不符合规定”。

  网友认为,遵守法律是家长必须要给孩子上的必修课之一。

  未来网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早在1988年,我国发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在2004年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提到“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对此,父亲认为,儿子的骑车技术没有问题,而且在大人的眼皮底下,自己会处理。

  热议三:属监护侵害行为 应向警方报案

  “狼爸”在视频中提到,有一天下雨,孩子直接被冲到路中间。父亲也承认,如果孩子骑车技术不好的话,肯定会出事。

  此前,这位“狼爸”曾经直播孩子走钢丝引发众网友褒贬不一讨论。

  知名评论人@乔志峰认为,“狼爸”的不理智行为已经构成了监护侵害行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意见不仅对监护侵害行为进行了界定,还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特别是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来源:未来网

相关热词搜索: 狼爸 穷游 侵害行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