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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被围攻所长当场下跪!基层执法者: 我们咋变得这么怂

来源:半月谈 时间:2018-01-29 08:34:44 编辑:钟梦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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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

  鲁甸县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

  25日17时许,鲁甸县委宣传部公开通报称,1月24日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位干部到崇文社区1—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时20分许,崇文社区3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

  其间,程某某婆婆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在社区争吵有关为由,围堵社区办公楼,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接报后,鲁甸县委、县政府迅速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群众的情绪疏导、思想稳控、政策宣传等工作,并安排妥善处理死者善后事宜。但部分群众不愿离开,并将现场做群众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围困在一辆警车内。

  当天19时许,当工作人员欲带离车内两人时,遭到部分群众阻挠。昭通市委、市政府接报后,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立即率相关部门赶赴鲁甸指挥。21时30分许,车内两人被安全带离现场,带离过程中现场民警遭部分群众扔石块袭击,受伤民警已送医院医治,现场无群众受伤。

  目前,鲁甸县治安秩序平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四套班子成员带领的群众工作组,继续深入群众听取诉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公安机关对现场群众及家属进行走访了解,接受了解的现场群众及家属均表示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无直接关系,家属已着手办理死者后事。公安机关正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取证,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与此同时,鲁甸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联合发出通告称,部分不法人员在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限期在2月3日凌晨0点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

  通告还称,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对积极检举的公民予以奖励。

  乘客挡车门阻拦高铁发车,乘警不敢强制将其带离;交警依法检查违章车辆,被车主辱骂扇耳光而不敢还手……

  基层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为何会变得缩手缩脚?半月谈记者调研了解到,怕被人曝光过度解读、怕逾越模糊的执法权限边界、怕没有规范指导而犯法等“三怕”心理,是造成一线执法人员“不敢管”“有顾虑”的重要原因。

  “这么严重的扰乱公共秩序,为何乘警不当场拘捕?”“乘警在畏畏缩缩,没做到一个执法者应该做的事!”“这是执法者的过失,完全有能力阻止闹剧!”……

  半月谈记者梳理发现,对于“高铁女”事件,舆论在谴责当事人不守规则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质疑,乘警在劝告无效后为何不将她强制带离。

  无独有偶。在山东菏泽,一名女司机因对临时停车不满,下车对正在执勤的两名协警进行辱骂、扇耳光,并故意摔坏了执法记录仪等执勤设备。

  “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做,只是从摊贩面前经过,就会被骂。”一位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无奈地对半月谈记者说,“有次还因为误会,被一旁围观的老人追着骂了半条街。我们咋变得这么怂?”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执法部门遭遇当事人违抗不配合,甚至“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现象并不少见。

  针对近期发生的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甚至辱骂殴打事件,公安部作出回应称,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的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为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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