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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昨开幕 市长薛占海作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2-07 07:14:24 编辑:钟梦哲 作者:贺秋平 赵雄韬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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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尽责促发展

  地方立法迈出实质性步伐

  刚刚过去的2017年,在延安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足依法治市

  地方立法迈出实质性步伐

  地方立法,是人大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2017年9月28日上午,《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启动仪式举行,实现了立法工作新突破,迈出了全面依法治市新步伐。《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是延安市2015年10月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2016年11月16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在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外,常委会还大力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顺应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的迫切需要,启动《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对持续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重要作用。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立法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始终与立法征询意见联系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保持密切联系,立法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更加坚实。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规范决定任免

  提高决议决定科学化水平

  常委会坚持在落实制度、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

  审慎决定重大事项。依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批准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延安大学新校区建设用地等9项决议。贯彻中省市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意见,作出了关于延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和宣誓办法的决定。

  严格人事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任前调查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任后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行使任免权,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5人次,顺利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听取8名国家机关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向市委、“一府两院”、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报告人反馈了评议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

  完善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满意”是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关键词。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加强培训,改进服务,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市五届人大代表首期履职培训班、市人大代表跨县区集中视察“代表风采”宣传等活动,激发代表执行职务内生动力,为代表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代表征订报刊,寄送常委会机关刊物,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议政督政渠道。

  深化代表联系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代表联系群众意见》,安排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5至6名市人大代表,每名市人大代表联系4至5名县区人大代表和6名群众,热情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构建民意传递准确顺畅、代表履职务实高效的服务网络,厚植了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常委会跟踪督办6件重点代表建议,委托县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摸底排查,形成督查通报并予以反馈。市政府认真落实督查意见,加快办理进度。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所提117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办理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新思想引领新实践,新时代呼唤新作为。2018年,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为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作出新贡献。 华商报记者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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