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
现场检查未发现此类情况
无奈之下,王师傅将这一情况投诉至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一位自称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给王师傅发来消息,请王师傅自接到短信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交投诉举报涉及的证据。其中证据包括"‘鸿琪’牌系列鸡米花、薯条、青豆虾仁、松仁玉米三批货的批次购货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食品食物。
但为了保留证据,王师傅并未向该工作人员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物品。
据了解,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提醒消费者注意食用安全的重要标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了罚款幅度,比如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行为,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他们接到电话投诉后,立即对林洁商贸进行现场检查,并未发现此类情况,后前往西安鸿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检查,也未发现此类情况。
“该产品的生产地是山东,而西安鸿琪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非常齐全,我们得等投诉人将物品邮寄到我们单位,对实物进行检查后才能做出判断。”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强表示。
2月6日下午,根据食品包装袋上的销售热线电话,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该销售热线,均无法拨通。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