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黑龙江高院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人申诉依法审查

国内 政府网站 2018-02-07 10:39:37
[摘要]黑龙江高院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我院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黑龙江高院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编辑:钟梦哲

相关热词搜索: 汤继海 申诉 依法审查

上一篇:2018年央视春晚首次彩排:语言类节目讽刺官僚主义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