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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发现共性问题 部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打折扣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18-02-08 22:24:04
[摘要]日前,省环保督察办组织5个省级大气专项督察组对西安阎良区、咸阳兴平市、渭南高新区、榆林榆阳区、汉中勉县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5县(市、区)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共性问题需引起重视。

  日前,省环保督察办组织5个省级大气专项督察组对西安阎良区、咸阳兴平市、渭南高新区、榆林榆阳区、汉中勉县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5县(市、区)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共性问题需引起重视。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压力层层递减

  5县(市、区)均存在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够到位问题,西安市阎良区部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面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下降的严峻形势,过多强调地形、气候、周边环境等外在因素。兴平市一些党政干部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区内工矿企业多、排放总量大、地理环境不利等客观因素。

  渭南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上职责不明、任务不清,贯彻执行力也不强。榆林市榆阳区一些党政干部对环境空气质量盲目乐观,缺乏大气污染防治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6年减少11天。勉县大气污染治理呈现“县上紧、部门软、乡镇松”,个别乡镇对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措施落实力度不大。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燃煤压减工作不实,西安市阎良区在农村居民煤改电、煤改气未完成情况下,将可能压减散煤量列入年度散煤削减任务数。渭南市高新区对散煤削减统计工作滞后,底数不清。随机抽查榆林市榆阳区4家企业燃煤压减任务完成情况,有2家不减反增,2家实际减煤量与统计数据相差较大。

  汉中市勉县规上企业2017年度应削减燃煤0.3万吨,但燃煤消耗同比增加13.8万吨。燃煤锅炉拆改不到位,西安市阎良区有10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尚未实施。兴平市有关材料显示585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督察发现养路机械厂1台3蒸吨、万欣混凝土公司1台1蒸吨燃煤锅炉未拆除。渭南市高新区崇业、白杨街办仍有小型燃煤设施未完全清理取缔。汉中市勉县28家粘土砖厂仅关停6家,陈寨永盛塑料厂、华强铸钢厂2家未列入取缔名单。

  部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打折扣

  西安市阎良区执行“禁土令”不严格,冬防期间,仍存在土方作业现象,8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执行限产要求不严格。兴平市未建立铁腕治霾、冬防攻坚行动经常性督查、考评、问责长效机制,未及时落实错峰生产和重点企业24小时驻厂监管工作要求,督察发现豆马机砖厂、益源建材公司未按要求停产。

  渭南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和街办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内容有缺项,机制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对煤质抽检频次偏低,2017年仅有3次。榆林市榆阳区无大气污染治理统一领导协调机构和联防联控会商机制,107个建筑工地长期处于监管之外,28家商砼站绝大多数存在未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防尘措施不落实、作业场地积尘严重等问题。汉中市勉县2家石灰烧制企业,“冬防期”仍正常运行,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3处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路检执勤点形同虚设,过往运输车辆存在未全封闭、超限运输砂石等现象。

  督察检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

  督察组对上级交办西安市阎良区的337件问题,随机抽查20件,9件未达到整改要求。兴平市对省巡查组移交的阜寨乡机砖厂、鲁州生物科技公司、兴化集团相关环境违法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查处。现场核查省巡查组交办渭南市高新区的18个问题整改情况,15个整改不彻底,3个未按要求整改。榆林市榆阳区有5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物排放一年内6次超标,其中氮氧化物最高超标1.48倍。汉中勉县对西北督察局指出的“渣土车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整改不力。

  省督察办要求,5县(市、区)在收到督察反馈意见正式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办公室提交整改落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将就督察发现的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当地党委进行处理。

  华商记者 任婷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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