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群体地位待遇将提高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发布,就提高教师群体地位待遇作出明确要求:
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