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路 大兴东路 明光路
行道树被钉钉子挂拖把
针对行道树上挂杂物的现象,华商报热线栏目曾多次进行报道,然而这一现象在西安的大街小巷仍然屡见不鲜。近日,市民陆女士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安市兴庆路与新郭门交叉口处,行道树被钉上钉子,挂着拖把等杂物,看着特别不美观。3月1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兴庆路与新郭门交叉口西南侧看到,确实有一棵行道树的树干上被钉着好几个钉子,缠着电线还挂着插线板。
除了被钉钉子外,记者还看到,该处一沿街店铺外的行道树上,搭着拖把,还有的行道树上被缠着铁丝。
《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禁止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物体。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物体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针对这一问题,3月16日,华商报已向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发函咨询。3月15日中午,华商报记者在走访大兴东路时,看到在路南梧桐坊临街商铺中的袁记肉夹馍店外,一棵约20厘米粗的行道树上挂了两把拖把,正不断地向地面滴水。“这么细的树杈哪能长时间承受这个重量!”看到记者正在拍照,一位路过的市民感叹到。
3月15日下午,记者在明光路方新路口路西公交站旁看到,名为西数驾校的店外人行道上有一排绿化树池,树池内紫色的小花格非常漂亮,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其中一棵树身上钉了一颗细铁钉,上面挂了一把滴着水的拖把。
针对上述问题,3月16日,华商报分别向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和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发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