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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间金融街调查二:业主称被迫签下“霸王条款”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8-04-03 11:03:00 编辑:沈河 作者:花生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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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违约金”内容

违约金仅为租金1% 商铺业主损失巨大

在《西安民间金融街屡屡降租 欠租一年业主讨要无果》一文中,华商网报道了民间金融街商铺业主肖先生等人拒绝降租并要求承租方“西民投控”执行剩余合同一事。

目前,业主肖先生等人仍然不愿意降租,但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又收不上来,那么可否走法律途径维护合法利益呢?肖先生法律维权也相当困难。

根据合同内容,“西民投控”拖欠租金十天以上,视为其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协议。但是,其中约定“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协议期满累积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额”。也就是说,若解除合同,肖先生、贠先生将只能收到正常租金的1%。

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以违约产生的损失确定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对此,“西民投控”物业部负责人卢晓军表示,事已至此,业主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他们的权利。

他告诉华商网,自2017年3月起投控公司就提出解约,并多次告知肖先生“不再履行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租金”。肖先生一直不签解约协议,故公司按合同约定以解约处理。因不再租房,所以未支付房租。

对于这一点,肖先生相当愤怒。他表示,权且当作他们单方面解约了,那么1%的违约金呢?他至今没有收到一分钱,而且自己的一间商铺还被占用着。

“按照‘西民投控’的说法,已于2017年8月31日解约,那么应该把商铺交还给业主吧,但是事实上直至2017年年底‘西民投控’仍在使用我的商铺。”肖先生说,对方到现在都没有把商铺钥匙交给他,而且他的商铺与邻居之间的一堵墙被打通,也没有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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