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西安市项目主管部门发声 原则上住宅不亮化外立面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18-04-17 06:15:11
[摘要]昨日,全市亮化项目主管部门表示,亮化工程应尊重市民权益,住宅原则上不亮化外立面。”主管部门再次重申,按照规划方案和设计导则,对住宅建筑外立面亮化上不做要求。”  

       楼外安彩灯居民有疑问

  华商报连续报道了西安市城市亮化影响居民休息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昨日,全市亮化项目主管部门表示,亮化工程应尊重市民权益,住宅原则上不亮化外立面。

  曲江、高新亮化规模大

  投诉争议也多

  “自2015年西安被确定为春晚分会场后,城市整体亮化有了一个全新的提升。”昨日亮化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说,“2017年西安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打造节日夜景、拉动月光经济均离不开城市亮化工程。在大力度实施亮化工程的同时,确实会造成一定的问题和矛盾,这些是需要通过管理解决的。”据该负责人介绍,全市范围内高新、曲江亮化工程规模比较大,伴随着投诉、争议也是最多的。“两个开发区比较特殊,虽然按照要求我们要参与到各区亮化方案的审批和验收,但由于开发区的特殊性,资金和设计方案不被我们掌握,而且目前全市在推行亮化,我们一味地否决也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目前全市的亮化工程,都留有远程操控的端口。”该负责人说,“待前期亮化工程建设完毕后,最终的管理权限将由市上统一管理。”

  据介绍,全市亮化方案分三种模式,平日模式、周末模式及节日模式。“最终会实现在主管部门这里设一把‘闸刀’,远程对全市各个地区亮化区域灯光进行控制。哪里不该亮的却亮了,哪里超时段仍亮的,哪里的亮度太高了要调暗一些,均可以由市上远程控制。”

  不允许出现亮化工程扰民的情况

  “全市在推行亮化工程时,规划局制定了全市规划方案,根据规划又编制了亮化设计导则。”该负责人说,“这是西安市亮化工程的上位法、是框架原则。各地区的方案不能超越这个框架。”

  主管部门再次重申,按照规划方案和设计导则,对住宅建筑外立面亮化上不做要求。“住宅建筑市级层面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对居民的影响,所以不允许出现亮化工程扰民的情况。亮化工程应是为民服务,而不是影响市民起居生活。”该负责人说,“考虑到区域亮化整体效果,对于住宅建筑物,我们要求亮化的区域为住宅楼天地线和四棱线,对外立面其他区域不做要求。”

  正考虑亮化方案

  由业主代表签字

  “在推进全市亮化工程时,确实存在着区县、开发区主管单位为了能够尽快完成工程,却忽视了和业主的协调沟通。这个问题我们也在考虑怎么解决。”该负责人称,“这也是不允许的。我们应当尊重民意,政府部门要维护市民权益。在实施亮化工程中要征求业主们同意。”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一点,由于今年亮化力度大,要求高,在实施时忽视了业主的意见。“目前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正在考虑制定一个可行性的方案,既听取各小区业主的意见,又不打击各区县的积极性。如方案审批材料中要有业主代表的签字等,以最大程度取得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各区、开发区投诉量纳入考核

  据介绍,全市亮化工程,对各区县是有考核的。“该考核不仅对亮化工程的完成量进行统计,目前也把各区的投诉量纳入考核。”该负责人说,“最终根据各区得分进行排名。这个排名肯定会对各区县相关部门有一定影响。”

  专家

  行政理念滞后 重管理轻服务

  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谢雨锋说:“西安市的亮化工程是积极的,不单单是形式上的,更体现了城市经营、城市治理理念的转变。西安需要这种转变,同时也要营造出对外宣传新的形象。但在具体实施时,我们的职能部门不能为了加快而加快,不能把政绩看得太重,却忽略了人性化。”

  对于居民住宅楼业主的权利和亮化工程之间的矛盾,谢雨锋的观点直击要害:“这说明有关部门的思想过于守旧,行政理念过于滞后,还在用原来那种重管理的方式去管理。新一届领导班子多次强调行政部门要有‘店小二’精神,就是在提倡行政管理要注重服务精神。把人民利益真真切切地放在第一位,用心去服务于民。” 华商报记者 谢涛

编辑:张佳萌

相关热词搜索: 亮化工程 住宅 扰民

上一篇:西安最新干部任职公示 刘其智拟任碑林区委书记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