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该车的门徽、驾驶员服务监督卡、行业年审标志、车辆年检标志、保险标志均系伪造,车辆GPS监控不工作,计价器打印出票据上车号为陕AU3143,属于福华公司,而该车悬挂门徽的是西城公司,服务监督卡显示的是好运公司,真正的陕AU6241出租车是天子公司的正规车辆。执法人员认定该车是一辆典型的套牌假出租车,利用套牌、虚假驾驶员信息和打印虚假票据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当事驾驶员孟某不能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也不能提供自己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据孟某交代,他开这辆车只有三天,自己以为是给别人顶班的,不知道这辆车是假出租车。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将面临一万到五万元的罚款。同时,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执法人员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公交分局,由公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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