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了解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公安部、银监会、国家公务员局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备忘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律师:风险大隐患多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如果为了在海南买房而假结婚,待离婚时会有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李君认为,男女双方若在海南某市县登记结婚并办理结婚证,买了房,这个房理论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办理离婚时对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实际购房者会蒙受损失。如果成功购房后,购房者提出离婚但遭到对方拒绝,购房者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便双方在婚前签订了类似“免责条款”等,但此类条款并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办理的是假结婚证等证明,或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再与他人结婚,此类情况涉嫌刑事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君建议,海南相关部门可以继续细化《通知》,比如:离婚后某个时限不得购房;针对三、五年内多次结婚、离婚却同时有多次购房的异常行为人员进行调查,若证实是为了购房的举动则追究责任。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严惩不法人员、中介机构等为了帮助客户购房办理假结婚证、假离婚证、骗取贷款等行为。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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