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交了这样的一个朋友:借钱不还不说,竟以还钱为名,到家中借走他的手机,在网上借款并修改支付宝密码,将借来的近4万元全部盗走!坐在被告人席,这位朋友才悔不当初,哭个不停。
因经济拮据,28岁的铜川无业男子杨某向朋友苏某借款6800元,却迟迟未还。2017年11月30日,杨某前往西安市莲湖区天朗大兴郡小区苏某的家中,商议还钱之事。但让苏某万万没想到的是,杨某此行竟另有目的!期间,杨某以打电话为由借走了苏某手机,并得知手机解锁密码。在一间房间内,他独自待了一个多小时,苏某以为杨某在筹钱,并未在意,可杨某背着他所做的事,苏某可是万万没有料到。
杨某先将自己的指纹录入手机,随后用苏某手机在“网商贷”借款1.5万元,登录苏某的支付宝账户,点击忘记密码并收到短信校验码,成功修改了苏某支付宝密码,将1.5万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4天后,杨某又用同样的手法,用苏某的手机分别在“网商贷”借款2万元、在“招联金融”借款4320 元,并将这两笔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两次共从苏某账户窃取39320元,均已挥霍。
又过了几天,黄某使用支付宝时,发现密码被篡改,才意识到被盗,赶紧报警。同年12 月23 日,公安机关在天朗大兴郡附近将杨某抓获。
今天上午,莲湖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因被告人杨某认罪认罚,法庭以速裁程序审理。庭审中,杨某不停地哭泣,抹着眼泪称自己经济条件不好才做出这样的事。法庭当庭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杨某表示服判。
华商记者 宁军文 张杰 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