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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康复医院院长伪造住院手续563人次 套取医保资金185万元

延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祁铭 贺秋平 2018-05-10 07:56:21
[摘要]案发后,经过核实,段文杰伙同富县康复医院职工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通过各种方式伪造虚假住院病人手续563人次,套取国家医保资金多达185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祁铭 贺秋平)在开办民营医院期间,医院院长伙同下属职工,以虚构住院人员名单、编制虚假病历等方式,套取国家医保资金185万元。近日,延安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富县康复医院院长段文杰犯诈骗罪,获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不到一年

  伪造虚假住院手续563人次

  据悉,2015年10月,段文杰组建成立了富县康复医院,为二级乙等民营非企业医院,段文杰担任该院院长。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段文杰为了使其医院获利,指使该院副院长柳红霞、财务负责人李广文、医办主任张志明、合疗办主任魏玲玲等各部门负责人,以给医院职工下任务提成的方式,要求该院职工将自己或者其亲友的城镇职工医保卡、居民身份证等信息提供给医院,职工每提供三个人的信息给予奖励100元,超过一人另奖励50元。

  随后,段文杰又以医院新开业做宣传、登记办理会员、住院看病买药有优惠等为由,让其亲友帮忙收集一些职工医保卡交给柳红霞,由柳红霞安排各部门伪造住院信息之后,段文杰又指使医院合疗办魏玲玲等人,利用曾在康复医院住过院的病人信息,通过重复在住院系统里录入增加住院次数、虚下药品等方式,伪造虚假住院信息套取国家医保资金。

  案发后,经过核实,段文杰伙同富县康复医院职工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通过各种方式伪造虚假住院病人手续563人次,套取国家医保资金多达185万元。

  二审宣判

  院长获刑7年罚金20万元

  延安市纪委案件移送单证明,延安市审计局对富县康复医院医保进行审计时,发现有套取医保资金情况。2016年9月,延安市纪委将该线索移交富县公安局。因段文杰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较大,该案被立为刑事案件侦查。随后,段文杰等14名涉案人员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发后,段文杰积极退赔赃款170万元,富县医保办暂扣15万元,共计185万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段文杰在富县卫生局办理富县康复医院执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以及在县城乡医疗合作办公室申报定点医院和申报审批医保资金过程中,为了让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便利或者帮助,先后多次向多人行贿现金7.3万元。案发后,延安市纪委于2016年底对相关人员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资金、移送司法机关等相应处理。

  延安中院审理认为,段文杰伙同下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住院人员名单、编制虚假病历材料,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决段文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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