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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苦读8年却错过学位答辩 博士生状告西安理工大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5-20 18:47:24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强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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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苦读,却错过了博士学位答辩!对于造成这个遗憾结果的原因,博士生和学校在法院审理中也是各执一词。

  2009年11月,张建(化名)考上了西安理工大学的博士研究生。经过6年的学习,于2015年12月拿到了毕业证。“根据学校规定,从毕业时间再延长两年,可以申请博士学位”,他说,去年12月5日,他申请博士学位时,却被告知已经过期,“研究生院解释说,本届学生最后提交申请日期为2017年9月6日,并已经要求各学院秘书通知学生。”他说,从去年6月29日到11月14日,他四次咨询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始终未被告知这个重要期限。

  他认为,自己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符合了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是学校工作的失误导致其错过了申请学位的机会。为此,他起诉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请求判令在判决生效后,学校给其不低于6个月的答辩时间。

  西安理工大学在答辩中称,2015年12月,张建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并已毕业。但因未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未能取得博士学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其学位答辩宽限2年期限,即2017年12月。

  2015年12月,学校一位老师为包括张建在内的6名博士组织毕业答辩。答辩后,该老师明确告知6名博士,提醒他们最晚于2017年春季学期末务必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宽限期,2017年9月初完成学位论文送盲审,否则学位申请的时间就来不及了。因原告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主动申请博士学位预答辩,导致其不能参加博士学位正式答辩。因此,导致原告不能取得学位的责任完全在原告自己,与学校无关,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日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张建认为是学校没有通知导致他错过答辩,而学校则认为已通知到本人,是其本人没有当回事。原被告双方都列举了一些证据,如通话录音、QQ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各自的主张。

  经过一下午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 华商记者 宁军文 强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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