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被告人郭某在西安菁华美术培训学校担任副校长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分别向本校三名学生的家长承诺帮助三名学生以高分通过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分别收取三名家长14.5万元、10万元、15万元。后郭某联系西安菁华美术培训学校老师龚某、河南零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老师陆某、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学生邱某,由三被告人分别代替三名学生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速写、素描、色彩,并约定高分通过后给付三人一定报酬,其中邱某已收到1000元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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