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报告财产令,西安一公司竟派法律顾问申报了一个余额极少的账户,其他账户均未报告。因虚假申报财产,该公司被罚款10万元。
因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西安一公司被法院判决退还原告潘某保证金170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义务,潘某向高陵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该公司派出法律顾问向法院申报了公司财产。同时,承办法官也向该公司法律顾问强调了虚假提供财产的法律后果。
结果,在核实其申报的财产情况时,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多个银行账户,其中一个银行账户有大笔余额,足够承担案件执行标的,但却只申报了一个余额极少的银行账户。近日,因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虚假申报财产,经合议庭合议后,法院对该公司做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出具了书面悔过书,主动缴纳了罚款及全部案款。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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