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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业主缴4年车位管理费却被别人占用 疑物业将车位转租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6-27 06:49:44 编辑:王玮玮 作者:苗巧颖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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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和车位,但一直没去住,车位也没使用。前不久,路女士想入住新房,去物业缴纳了4年来的车位管理费后意外发现,自己车位上停着别人的车,上面还挂上了“私家车位”的牌子。

业主怀疑物业私自将车位出租他人

路女士说,2011年,她在城北凤城五路的瑞泰卡地亚小区买了套房子和一个车位。今年6月初,她打算入住新房,出租车位。6月10日,她去物业办缴纳车位管理费,“从2014年7月7日到2018年7月6日,每月150元,总共4年,我交了7200元。”路女士说,交完费她还和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有人租车位,可以帮着出租一下。到6月20日,路女士说她问了一次物业办,对方说车位还没租出去,于是她让家人在业主群里发出租信息,“有3个人联系说要租车位。”

路女士说,她以每月400元租给别人,可“租户给我打电话说车位上有别的车。”她到车库里去看,确实有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她家车位上,上方还挂着“私家车位”的牌子。

路女士说,“私家车位”的牌子是物业给发的,她又查看了车库出入登记簿,发现这辆白色轿车停在此处并非一两天,最近一段时间里都有记录。

“种种迹象表明,物业出租了我的车位。”路女士气愤地说,“不能因为我没住这里,物业就出租我的车位,还跟我收车位管理费。”

物业解释:工作疏忽 并非出租

只是临时协调使用一个月

对此,瑞泰卡地亚小区物业办前台工作人员说,车位的出租他们不负责,都是业主之间私下协商,达成一致了到物业办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路女士车位上停放他人车辆一事,物业办陈经理解释说,小区有两部分,以凤城五路为界,路南有一部分是城中村安置房,路北为商品房。今年5月,路南要进行地下车库改造,导致城中村的住户车辆无处停放,经过协调,暂时停放到北边小区的地下二层,当时协调了几十个车位,也没有具体说车位,只要车位空着就让停,物业给登记位置,然后发牌悬挂起来,但忽略了负二层的282号已经卖出的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路女士的车位被临时使用了差不多有一个月。“这也确实是我们工作疏忽了。我已向路女士说明,该退费退费,或是充抵物业费,或是车位管理费适当延期都行。”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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