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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办事公共自行车被骑走 客服表示找不回将付630元赔偿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7-13 18:19:26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文/任婷 图/陈团结 实习生 曹甜甜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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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了公共自行车,不料中途办事时被人骑走,情急之下,自己又找了一辆被丢在路边的公共自行车还回,但因编号不同而不能作数,如果车子找不回,她将需交630元的赔偿金。

  卡被停用 说不定还要赔630元

  40岁的赵琳(化名)住西安龙首村附近,“我儿子今年小升初,在龙首村小学上学,7月11号下午5点,学校通知我去领初中录取通知书,我就在公园一号那块的站点取了一辆公共自行车,往学校骑。”7月13日上午,赵琳说,担心老师下班,她把自行车停在学校门口,没锁车,心想很快取到通知书就出来,“没想到不到半小时,我出来后,车子就不见了。”

  赵琳打电话给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客服说,如果车子找不到了,赔偿金是630元。”赵琳说,她一听就着急了,赶紧在学校附近的路边找了一辆没人管的公共自行车,自行车上着锁,她叫了朋友一起,用电动车把这辆自行车送到大明宫遗址公园西侧的公共自行车站点,但客服说,因为两辆自行车编号不一致,所以不能算还回。

  7月1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大明宫遗址公园西侧的公共自行车站点见到赵琳,赵琳把卡刷了一下,屏幕显示:车未还回。她开始担心,会不会一直在计费?已经产生了一大笔费用。

  赵琳称,她看了龙首村小学门口的监控,监控显示,7月11日下午,一个十几岁的男孩骑走了那辆自行车。随后给华商报记者看了这张照片。

  超出24小时未还 要交30元长期占有公共资源费

  随后,华商报记者与赵琳一起来到位于凤城二路的西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一名客服人员说,赵琳当天使用的自行车,目前还没有还回,目前已将赵琳的卡做了处理,暂时不能使用公共自行车,但地铁和公交卡可以正常使用。如果24小时之内还回,按照小时计费;如果超出24小时未还,要收取30元长期占有公共资源费,考虑到赵琳将一辆被丢弃的自行车运回,所以如果她使用过的那辆车还回后,可以免收30元的费用。

  客户服务中心组长文婷说,如果赵琳的卡继续用,那辆车还回时,系统会产生大量的费用,因此,先暂停卡的使用。“公司会定期巡逻,找回‘流浪车’,一般情况下,自行车都能找回,所以不要急,耐心等一等,找回后,就可以正常租车。”

  文婷说,公司正在研发一款APP,上线后,就有了智能锁,市民租车时,中途办事就会方便些。文婷呼吁市民按照规范文明租车,不要乱骑乱放自行车。

  万一自行车找不回呢?文婷说,根据公司的规定,按照折旧价,那辆车的赔偿金是630元,赵琳需要如数交纳。

  北关派出所民警表示,赵琳可以去派出所报案,做笔录,派出所民警会根据调查情况对事情性质进行界定。

  华商记者 文/任婷 图/陈团结 实习生 曹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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