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西熙国际”等三个项目被房管部门处罚,其中“西熙国际”项目(公司名称:西安新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143万元,“中环国际城”(公司名称:陕西中孜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汇成和苑”(公司名称:西安知时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款8万元、14万元。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华商记者 陈思存)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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