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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文保单位总数超1000处 革命文物占新增一半以上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18-07-26 08:29:02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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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砭革命旧址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由该局组织遴选、申报的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近日由省政府正式公布,至此,陕西全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突破1000处,共计达到1131处。在新增加的“省保”中,白坪陕甘宁边区儿童保育院小学部旧址、红军十五军团医院院部旧址等革命文物达157处,占此次公布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约55%,超过了一半的数量,反映了中央及我省对陕西省内革命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加到1131处

陕西是文物资源大省,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表明,陕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在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之前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51处,与陕西文物资源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另外,随着文化遗产内涵的不断扩展和延伸,古城、古镇、古村落和分布在城乡的大量乡土建筑、二十世纪文化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重要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文明进步和演变的宝贵实证,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和美丽陕西建设的重要资源,亟待纳入文物保护范畴。

据了解,省文物局于2017年2月启动了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各市、区(县)文物部门积极推荐和申报,共收到申报材料520份,经陕西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反复审核、评估和现场勘察,遴选出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86处,其中古遗址33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56处、石窟寺和石刻11处、近现代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74处、其他2处、与已公布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6处,并分别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此次公布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使陕西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加到1131处。

自1956年以来,陕西先后公布了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使一大批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妥善有效保护,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在处理文物保护与建设开发的矛盾中,核定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制止违法拆除和损坏文物最有力的保障,确保了文化遗产的安全。

革命文物占新增“省保”总数一半以上

据介绍,2015年以来,省文物局按照中央及我省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全省长征主题纪念设施和遗址、长征和抗战文物等革命文物专题调查工作,此次公布的白坪陕甘宁边区儿童保育院小学部旧址、红军十五军团医院院部旧址等157处革命文物就是历次革命文物调查的重要发现,占此次公布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约55%,超过了一半的数量,反映了中央及我省对陕西省内革命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

此次公布的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中除传统分类外,还将宝鸡申新纱厂旧址、王石凹煤矿工业遗址、西凤酒酿酒遗产、宜君旱作梯田等大量的工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列入其中,体现了陕西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展变化的新理念;此次公布的黑泉驿石窟、剑匣寺石窟、凤翔雍山血池祭祀遗址、刘家洼墓地等大量文化遗产,囊括了近年来陕西考古发掘、文物调查和科学研究的新成果。

据了解,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经市、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我国目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级。文物保护单位遵循市(区、县)、省、全国逐级申报原则;新发现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不受此限制,可以直接申报省级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文物保护单位毁损严重,已经失去相应价值要素和组成要素时,由公布机关宣布其退出相应文物保护单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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