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20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公开通报。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销售,或以采取发放VIP卡、内部认购、缴纳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同时,要求这些项目的开发企业,尽快到土地、规划、建设、城改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发现存在无证售房等违法销售行为,该局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一律顶格处理。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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