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航空分局。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航空支队蓝天四中队中队长樊博证实,8月25日确实有收走快递一事。他说,当天是在检查出店经营,该便利店外快递堆放得乱七八糟,“快递人员也不在现场,所以只能把东西带回处理。”
是否必须快递公司人员领取,为何当事人来领快递没有成功?樊博说,最初让快递人员过来领,是想和快递方对接,以便对其起到批评教育引导作用,别再在店外胡乱堆放影响市容。第二天和第三天,当事人和快递方人员来领取快递就都让领了。“
“没有对快递方进行处罚,也没有对店面进行处罚。”航空支队一工作人员说,收缴快递的目的是让道路变干净,如果能摆放整齐,也不会把快递收走。
昨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表示,在此次事件中,被收缴暂扣的快递实际所有权并不属于便利店或快递公司。城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对象如果是快递公司或者进行代收业务的便利店,就应该针对以上两家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而不应该针对案外的其他人,更不能以查扣快递主人物品的方式,来敦促行政相对人来履行处罚义务。而且,被暂扣的快递有明确的所有权人,如果暂扣过程中出现快递物品遗失,而且遗失是因为城管部门未尽到对暂扣物品的妥善保管义务,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