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2家企业因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售房被处罚,其中,陕西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大楼项目被罚10.6万元,西安陆港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国港城项目被罚154万元。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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