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两部门:10月后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起征点扣税

国内 华商网-华商报 2018-09-08 06:53:25
[摘要]财政部、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

69ddb8b911b8108f10c90d6779774147.jpg

财政部、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

通知指出,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据财政部网站

编辑:王玮玮

相关热词搜索: 工资 薪金 起征点

上一篇:教育部下发通知强调警惕“校园贷”改头换面 开金融安全课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