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同意维修
要求业主签“霸王条款”
今年4月,业主们开始维权,“我们找物业反映,物业联系了开发商。”黄先生说,同时也有业主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起初开发商表示填充墙出现裂缝是正常的。随着业主们维权情绪的高涨,开发商同意维修,但令业主始料不及的是,开发商拿出一份维修协议书要求业主们签,其中的内容让大家感到愤慨。
“协议说维修结束后如有发生此类现象,不得再次提出维修要求。”黄先生表示,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于6月2日集体签名不同意维修,大家提出自行维修,开发商补偿维修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后来物业又入户与业主协商协议的签订。
业主们提供的春晓华苑一期住户户内隔墙维修协议书显示,除了房号、维修方案、维修区域描述、维修须知等之外,还有一栏免责须知,其中明确提到,维修完成后,业主室内装饰面层的恢复不可能和之前完全一致;维修过程中,业主不能提出误工费、精神补偿费等其他索赔要求;维修施工完成,建设、监理、施工、物业、业主等各方验收合格后,业主再不能提出户内此类维修事由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