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电力公司最近在排查线路时,检查到任先生新家的电表从2014年10月起就不正常,存在窃电行为。电力公司立即通知现在的户主任先生,将要对他开出11万的天价罚单!
任先生冤枉得只想哭!因为这套房屋是他们在今年购买的二手房,已经窃电四年,这明显不是他所为。
目前电表已被拆除,任先生也赶紧联系了原房主。
编辑:王玮玮
相关热词搜索: 二手房 天价 罚单
上一篇:倒吹葫芦丝只为“舞台效果”?媒体:令南郭先生汗颜
陕西明令禁止 秦岭“光鹿跑兵冰”徒步穿越线路有多凶险?
智慧领航≠自动驾驶!公安部警示:滥用辅助驾驶或触刑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