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先生提供的购车发票。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陆凤阳对此表示十分不满,首先根据陆凤阳出示的购车发票,这辆车的购入价格为51万元,购入于2011年,中间该车型经历过一轮贬值再加上通货膨胀,陆凤阳表示以残值来赔偿十分不妥。
同时,根据公安消防鉴定,该车自燃的原因是电瓶问题导致,陆凤阳本人在其中并无过失,却遭遇重大损失。陆凤阳本人是一名刑事律师,“我经常去看守所,地点一般都较为偏远,没有了代步车后出行十分不便。”。
4S店:无法提供其他协商方案
9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跟随陆凤阳来到位于昭化路的奔驰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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