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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车库起火被认电池故障 车主索赔四个月无果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18-10-09 09:37:13 编辑:唐贝贝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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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在修理厂的起火汽车内部。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涉事车辆停在修理厂的入口处,车盖上火烧变形的痕迹依然清晰,车前方玻璃的右侧大面积破损,破损处的玻璃已碳化成黑色。陆凤阳揭开车前盖向记者展示了内部情况,车内部的器械都有火烧痕迹,原本的蓄电池已经被拿出。

  9月30日上午,陆凤阳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致电4S店东驰公司以及奔驰厂家投诉客服。

  东驰公司联系人在电话中明确表示,鉴定报告需要由厂家出示,在厂家还没有给到4S店的情况下,无法向陆先生提供鉴定报告,同时一再劝说陆先生接受目前奔驰厂家提供的赔偿方案,即赔偿15.2万元和购置税。陆先生不接受该赔偿方案,东驰公司客服表示无法提供其他协商方案,并且不接受陆先生希望的恢复原状的诉求。

  之后,陆凤阳又致电奔驰厂家客服热线,并转接至投诉服务。电话中,陆先生讲述了整个事件经过。奔驰投诉客服表示,将和厂家进行联系督促这项事件的沟通,之后会通过电话对陆先生进行回复。对于陆先生一再追问回复时间和回复方式,客服表示目前无法确定回复时间,但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回复,并且在电话中进行面谈的邀约。

  而此前和陆凤阳协商赔偿的奔驰厂家相关工作人员,在9月20日的赔偿协议商谈失败后就不再接听陆凤阳的任何电话,也不回复短信。9月30日,陆凤阳再次致电该联系人,联系人仍然未接听。

  律师:公安出具的认定书有法律效力,建议走司法途径

  对于此事件的解决途径,记者咨询了上海剑湖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

  陈律师表示,首先公安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法庭上应当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尽管奔驰厂家可以不认可并且要求再次鉴定,但是不应当由本公司出具鉴定书,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鉴定报告。

  对于赔偿方案的协商,陈律师建议在当事人陆先生本人无过失的情况下,奔驰厂家除了应当对车辆进行赔偿,并且对车辆问题造成的陈先生的交通不便以及其他损失进行适度的赔偿。

  “因蓄电池故障导致的车辆起火可能造成更大的影响,如果发生在驾驶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安全伤害。”因此,陈律师也建议陆先生走司法途径索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最初购买奔驰车,也是基于对国际大品牌的信赖。”陆凤阳告诉记者,他在车辆起火至今的四个月中除了感觉到维权的艰难,更对国际品牌的服务客户意识和做法感动失望,在奔驰厂家以如此态度处理问题的情况下,他将会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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