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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10日发布通知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0-11 06:29:31 编辑:张佳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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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疗保障局10日发布通知,经组织专家按程序与部分抗癌药品进行谈判,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下称“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通知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有通用名称药物(仿制药)上市,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时,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1.涉及哪些药?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都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

  2.价格降多少?

  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以治疗结直肠癌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为例,2017年该药品平均价格为4200元左右,此次谈判后降至1295元。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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